首页> >
我曾经暗恋过一个人,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,为了他,我让自己喜欢上了巧克力,喜欢上了留长发,喜欢上了微笑,我常开玩笑我的人生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喜欢他。
记得初见他的时候,是小学开学的第一天,没有一见锺情,也没有一拍即合,只有些模糊的印象,那时的我也不曾想过我们将成为接下来十二年的同窗。小学换了三次班,升国中和高中又各换了一次,这缘分也挺强的,我说这叫孽缘,他说这叫冤家路窄。
我们俩家也住的蛮近的,每天都一起上学,上课,放学,养成了各式各样的默契:他一直盯着我看,我就会拿点心给他吃他又饿了,我去他家按门铃,他就会拿今天的作业给我我又忘记带功课回来了哈哈,就这样互利互惠误互通有无大误的过了好长一段时间,不知我们这样算不算青梅竹马?
他长的挺高的,外表温文儒雅,白马王子的类型,几乎是三天一情书,两周一告白的,我身为他的青梅就自然而然的成了信差。
渐渐的,我发现我无意间喜欢上了他抿唇时的酒窝,他微笑时嘴角上扬的弧度,还有他没带眼镜时的微微眯眼。
近水楼台先得月的道理我不是不懂,只是我太了解他了,甚至了解他喜欢哪种类型的nV孩,跟我的差距实在不是一般的大...我没有勇气拿我们现在的关系去赌一个微乎其微的机会。
於是我选择将这份喜欢深深的藏在心里,我以为我可以试着去忽视它。
随着喜欢的份量加重,再也无法忽视的时候,我选择了暗恋。
但这种感觉就像是溺水,让我喘不过气,让我越沉越深。
毕业前夕,我仍然没有勇气去面对我的暗恋,也是初恋的这份感情。
这世界是那麽的大,也许我们再也没有机会再相遇。
最後简单的一句“毕业快乐”结束了我们的青春与回忆,和我长达十二年的暗恋。
内容未完,下一页继续阅读